交通运送部关于发布第17批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渠道和车载终端的公示
依据《交通运送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车载终端和渠道规范契合性技能检查作业的告诉》(交办运〔2015〕18号)的要求,现对已经过技能检查,契合《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车载终端技能方面的要求》(JT/T 794)、《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渠道技能方面的要求》(JT/T796)、《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和《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渠道数据交换》(JT/ 809)的体系渠道、车载终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作业日。
公示期内如有贰言,请向我国交通通讯信息中心(电话,电子邮件)或部运送服务司(电话)反映。
交通运送部关于发布第17批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渠道和车载终端的公示
现对已经过技能检查,契合《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车载终端技能方面的要求》(JT/T 794)、《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渠道技能方面的要求》(JT/T796)、《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和《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渠道数据交换》(JT/ 809)的体系渠道、车载终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作业日